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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,按合同约定设立现场质量管理机构、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,落实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;对工程分包单位、劳务合作单位、设备租赁单位实行无差别化质量管理,将所有班组纳入质量管理体系,禁止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。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,按规定施行班组自检、工序交接检、专职质检员检验的质量控制程序,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,及时、真实、完整地做好施工记录;形成完整、可追溯的施工质量管理资料,隐蔽工程施工保留全程影像资料,影像资料应反映隐蔽工程全貌、实测项目在构筑物的具体部位、参与验收人员、验收过程、验收标识牌、实测值特写等内容,且不得补录、剪辑、修改,除复制留存备查外,应与合同文件规定的其他纸质验收资料一并报监理工程师签字留存。加大工程材料、产品进场检验和质量管控力度,建立工程材料、产品采购管理制度和使用台账,健全缺陷工程材料、产品响应处理和质量追溯机制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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